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6年06月11日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外国语学院2026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0

0538-6229721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

2.2026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2026年发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三、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附件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和签名后的扫描版),电子文件名“姓名+报名表.pdf”。

2.附件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汇总表》,电子文件名“姓名+报名汇总表.xlsx”。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电子文件名“姓名+身份证.pdf”。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电子扫描件,电子文件名“姓名+成绩单.pdf”。

以上电子版材料,扫描件要求扫描为清晰、彩色的PDF文件,并统一压缩打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请于2026年6月29日前将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各专业指定邮箱,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纸质版材料用顺丰/EMS特快专递于2026年6月29日前邮寄到指定地址(以抵达地邮戳为准)或送至学院办公室。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招生专业

电子邮箱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

英语

wyx@sdfmu.edu.cn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路619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学南楼B7002 )

邮编:271016

联系人:赵老师 15866020925

四、资格审核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学院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6年7月10日前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教务部网站公布。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方式:按报考专业进行综合面试考核,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3.考核时间、地点:关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教务部网站后续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拟录取结果于2026年7月30日前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教务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七、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按学校2026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现场核验及入学手续。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必要材料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并获批,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在校期间管理事宜,参照本科生有关规定执行。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4.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转专业。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八、附则

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有关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学校教务部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内容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教务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6年6月11日